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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湖高价回收废旧车辆,满意服务保证

2024-04-25 03:00:01 2700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据商务部网站消息,商务部、发改委、公安部、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发布,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,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。

被浏览过 3811304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深圳市粤车汇旧车回收有限公司(ID:11135110) 技术支持:李春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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